oldcandy 发表于 2009-3-24 13:47

请教:有关振动试验的计量和标定等有关问题

各位老大大家好,小弟不才,实验室准备做一次隔振器隔振效果的测试,要我把加速度传感器、NI数据采集系统等送去做计量,在下有几个问题:
1、计量研究所是不是负责将我送过去的仪器调整好啊?是不是我从计量研究所拿回来的仪器就可以直接用的?
2、听说还要买一个标定试验台,每次做试验都要标定一下测量系统,修正误差。如果有标定试验台的话,是不是不用送去计量了?
3、这两者之间听起来好像是一回事,没搞明白,请有经验的大哥帮帮忙,讲解一下,谢谢了

fridayxi 发表于 2009-3-25 22:50

不一定的,如果有误差的话,加速度传感器是不好修的。
标定台不知道是什么,是不是简易的手持式激振器啊,就是产生一个标准的159.2Hz,10m/s2的加速度。
如果是真正的标定台的话,价格也是很厉害的,老板估计不会舍得的。

jojohup33 发表于 2009-3-26 11:17

1,计量所只负责标定你的东西,而且传感器和板卡是分开的。
2.标定设备有很多种,有简易的,有实验室用的,差别很大。就算你有了标定设备,也还是要送检的,送检是需要计量部门给你出具一个CMC的证书,而你没有。你可以使用标定设备检验自己的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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